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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

浏览次数:11878 次浏览    发布日期:2022-02-21 10:39:57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单行法律,其对用人单位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责任和义务作出了具体规定。

健康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卫生管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卫生防护: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减少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应当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职业危害监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不转移职业危害:用人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职业危害告知: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通过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还应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及时告知劳动者。

培训教育: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健康监护: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告知检查结果、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事故处理和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特殊劳动者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协助职业病诊断: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职业病病人调离和妥善安置: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人,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依照民事法律承担损害赔偿: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东风公司 毛树国)